山东尚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始建于2010年,是一家专注服务品质的监理公司。目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可承担相应类别建筑工程的建设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及造价咨询等业务。
01难点1、监控好施工现场的首要问题是什么?
在各种监理规范教科书中,写了很多怎样监控好现场的要求。但根据现场实践体会,从其本质原因到最后结果的过程应该是:
首先,应有“四怕”(怕违规违法,怕各上级问责,怕丢面子,怕失去自我实现的机会);进而,收敛私心,站稳立场,坚守底线,责任心增强;
进而,就会“严把源头,卡控工序,注重预控,加强程控,关注细节”; 最后,现场一切始终可控,规避风险。
我们一旦有了这“四怕”,就会尽力克服“短期化行为”,收敛私心(私心人人有,但就怕膨胀到放肆的程度),抵制诱惑,自觉与施工方保持适当距离,持恒坚守底线。
只有私心收敛,我们才能对待现场违规,持恒做到“三铁”(铁心、铁面、铁手段)。
进而,迫使我们持恒保持和增强责任心,迫使我们尽心尽力做好“五控两管一协调一督促”(现在,又增加了“一稳定”)的各项工作。尤其,监管好现场的安全和质量。
只要有了责任心,我们就会认真看图纸,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人就会勤快,内业资料也会认真去做;就会自己想出各种方法和手段使现场违规减少,安质可控。
只有这样,现场的一切才可控,才能规避我们的个人风险,进而规避监理站和公司风险。这“本质原因到最后结果的过程”是我们现场监理在基层第一线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
02难点2、我们如何让业主满意?
首先,摆正位置。
目前,业主和监理的关系其实质就是老板和打工者的关系。摆不正位置,身段放不下来,监理工作就开展不下去。
其次,踏踏实实做事,认真履职。业主出钱“买”服务,跟我们买东西一样,物有所值才行。要顺利开展监理工作,我们必须取得业主信任、支持。这一点非常重要。
其三,主动作为,及时沟通。主动作为,多提好建议,业主就会高看你。比如,到业主领导那里,经常汇报工作;监理例会的发言,提几条下一步工作重点;给业主发个函,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跟业主领导发个短信,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并提一点建议。
要精心准备每一次会议发言。遇到问题时,要勇于担当,主动承担监理责任。
其四,积极应对业主检查。检查的实质就是“一个要查,一个要躲”。
业主检查对工程管理的促进作用跟我们监控的一样,它是外在的、被动的,其解决的问题有限。但是每一次检查,都能决定业主对我们监理的评价,即所谓“一年就一天,一天顶一年”。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各级检查。
应对检查,要编制一份迎检手册,督促、指导施工方准备好内外业和迎检过程。同时,高度重视我们自己监理资料的准备。
检查总会查到问题。查到了,就承认,承诺整改。在当场,不要辩解、狡辩,不要硬碰硬。
03
难点3、向下属安排工作采用什么方式?
监理人员都是知识分子,应讲究安排工作的方式。直接发号施令不妥,应多沟通和勤商讨。
先提出问题,让大家充分说话。对不同的意见,不要急着评论。人们常常对自己的想法和决定,会全力以赴去完成。作为上级还应保持紧急时发号施令的权利。
04难点4、两个及以上监理人员共同监控一个项目,其工作关系如何处理?
首先,监理站或监理组负责人必须根据这几个监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把他们的工作进行认真详细的分工。
若其上级没有来分工,他们自己也必须耐心地坐下来认真商量,进行分工,最好书面记录签认。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未尽事项,商讨解决。但应明确,分工不分家,合作不拆台,互相促进。
同时,应开诚布公地谈出各自今后的想法和做法,交流经验,求同存异。在此基础上,有如下四点也必须达成共识,并互相遵守。
(1)任何情况下,不可在施工方人员的面前贬低和丑化对方。
(2)在现场,就某一个问题存在分歧时,不可当着施工方人员的面争执,禁止争吵!
(3)若是大是大非问题达不成共识,双方都有责任及时上报组长、副总监或总监。最好两人当面同时向上汇报。无论谁向上汇报都要实事求是。
(4)每个星期至少应该坐下来认真沟通一次,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其它生活上的“小过节”,也要心平气和地说出。
05难点5、若甲乙监理共管一个项目,甲乙两人同时查验工程,该如何相互配合?
一起查验前,除了看明白相关的图纸、规范、《验标》和施工方案外,甲监理乙监理要先沟通一下,确定一下这次查验的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等。
在查验过程中,当甲监理在要求施工方人员改正不规范做法时,乙监理也要及时表明其认同的态度,以示两人要求一致从而加强甲监理严格监控的力度。
即使甲监理说出比较过分的要求,乙监理也不可当面反对,顶多保持缄默而已。注意,若乙监理确信甲监理所要求的内容错了,应及时暗示甲监理停止。
实践证明,对待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存在“抓大放小”,不存在“唱黑脸演白脸”。在检查时,每个监理不可以态度暧昧,不可有讨好施工方之言行。
06难点6、若甲乙监理共管一个项目,甲乙前后对某工序分别检查时,如何处理好发现的问题?
甲监理查验走后,乙监理复查或巡查时又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怎么办?乙监理应该及时纠正,并迅速电告甲监理情况。
复查或多道检查就可以避免遗漏问题。这是符合质量和安全控制程序要求的。
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如下应答不能成为乙监理不尽责、“不作为”的理由。
“甲监理查验过了,没说什么”,或“甲监理让这样干的!”
施工人员的话不可全信,他们或有“断句取义”或有挑拨离间或有蒙混过关之动机和意图。所以,乙监理在处理此问题的事中或事后,应及时地把当时情况和处理结果告诉甲监理。这很有必要。
07难点7、甲监理被新分到乙监理监管的工地怎么办?
首先,相互介绍情况,熟悉现场,沟通思想,交流监控方法。同时,相互了解彼此的性格和脾气。最重要的是:尽快商讨,进行认真详细分工,并书面写出。
对待某个问题,两人看法存在分歧时,可以争执,但要适度。不要咬文嚼字,不应斗嘴斗气,不得争吵不休。应各自调整彼此容忍度,保留有益的个性和想法。
学会相互包容和妥协。尽量克服“同质性”,避免“同流合错”。其它处理和注意事项同前所述。
08难点8、甲乙监理分属两个监管段,甲从乙的监管段经过时,发现问题怎么办?
若甲监理不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就是失职,同时也让施工方误以为我们监理团队不是一个整体。
如果发现的是比较严重的问题,甲监理没有立即纠正,就是严重失职。但乙监理对甲监理纠正此问题后的想法和态度要端正。
理智上,乙监理应当欢迎其他监理人员多到自己的管段来,检查并纠正施工方的诸多问题,以加强乙监理的监控力度,使乙监理的管段质量和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其他人比乙监理要求严,可促使乙监理也严格监管,这样,乙监理的管段更不容易出问题。
如果甲监理看到乙监理管段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而乙监理却并不认为严重,且态度不端正,则可推断该管段质量和安全很可能已经处于失控状态,不久可能出现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则,甲监理应当而且必须如实向总监甚至监理公司负责人“越级”汇报,哪怕由此而“得罪”乙监理,也是应当而且值得的。这就叫“大事讲原则”。
09难点9、向上级汇报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尊重上级,礼让三分。
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说小。上级想听再继续说,他不想听要想办法转换一下汇报方式;我们应只说过程及方法,不代替做决定;
不能从头说起,要说重点;说到差不多就好,上级想问才接着说;无论上级怎么反应,不要否定上级,都先说“是”,再自己回去适时调整。
10难点10、下属越级汇报怎么办?
如上述所遇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变成了“大是大非”,其直接上级(组长、总监代表/副总监、总监、分公司/部门领导等)解决不了,就不得不越级汇报。
记住,越级报告应该视为“非常态”,“他”可能真的没有办法了才越级汇报,而不能是经常的“常态”。我们各级领导不能限制越级汇报,不可以“出卖”“越级汇报者”。
应该先认真听听,并侧面了解真相,然后,再告诉“越级汇报者”应依层级报告,看其直接主管怎样处理这件事。作为下属,有意见最好私底下和其直接主管好好商量,要明白越级汇报有一些不良后果。
11难点11、上级越级指示下属怎么办?
自己不可以向上级抗议,因为上级可能不接纳,下属单位和部门不是“独立王国”。
也不可以询问下属,因他可能不愿意说。
自己最好宣示由下属自行决定要不要给自己汇报。自动给自己报告的,要尽心辅助,力求办好。下属不报告的,其自行负责。应让上级和下属拥有某种关系。
12难点12、提倡“交叉查验”及其好处
针对各负其责、各管一段的弊端,监理站应当提倡相邻管段和相近专业的监理人员互相进行“交叉查验”或“交叉复查”。
即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安排就近或相关的监理人员相互交叉检查、复查。如果该项目复查后,还出现问题,应对复查者连带问责。
有实证,这种“交叉查验复查制度”,对监理人员相互督促及规范现场施工很有效。
显然,“交叉检查”有如下好处:
(1)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或隐检工程,换人交叉检查,可以相互复核,并有效地避免差错和遗漏。也可以相互学习监控经验。
(2)该管段专监和交叉检查者互相督促又相互“给力”,可以有效地防止现场违规施工队的“偷工减料”现象,并有力地制止其它违规行为。进而,可靠地规避了该管段现场监理的风险。
(3)交叉检查者比自己要求还严,可促使该管段监理员和专监也严格监管。
(4)适当缓和了该管段施工方因现场监理人员时时处处从严要求所产生的日积月累的不满情绪。
13难点13、如何克服监理人员间“不关我事”“不关你事”的现象?
首先,管理各层应及早预测和发现员工之间、监理组或分站之间“界面”处未明确分工的事项,在没有出现大的(扯皮)矛盾之前,及时合理分配解决之,并根据实行期间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
此外,还应做到:
(1)对出现工作“界面”间的“推脱拉”和扯皮情况,发现一起,就立即剖析、解决一起,不能拖。同时把同类问题一并解决,并进而举一反三至其它问题。
(2)在监理内部的各种会议上和文件中,大力倡导员工、组或分站之间“多管份外之事”。
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和保护身边“多管事”的热心人,尽力改变“做事多,出问题就多,可能挨批评多,但薪金或好处却不一定多”的现象,以便逐渐使团队内部个别“见事躲”的冷漠人都变成“爱管事”的热心人。
(3)完善监理站内部各部室、分站或组整体问责制,借用外力和上级施压来促使各部室、分站或组等小团队内部的思想统一,增强凝聚力,主动协作。唯持续如此,才能大大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和应变能力。
14难点14、遇到违规的施工方上下联手“对付”我们现场监理人员,怎么办?
我们只有更深地了解和分析他们,尤其了解违规者相互间利益链条关系,分出“阶层”,进而分化瓦解这些“监控阻力”或“违规团伙”。
尤其,我们应力争避免施工方的技术、质检人员与违规的劳务队伍联手,一起对付我们现场监理人员。
施工方的技术人员、安质检人员和总工等是技术岗位职务,他们负有安质管控的责任。我们监理人员和他们在安全质量管控上目标一致。他们如果够理智,就应当坚定地站到我们监控这一边,并且应站在抵抗违规的最前沿,做好他们“前沿”的分内工作。
现状非常复杂,不容乐观。这就使得我们现场监理,在确实搞好监理内部团结、力防违规的施工方人员挑拨离间的同时,也要做一些瓦解施工方“违规团伙”的工作,主动联合施工方人员中的一些责任心强、想干好工作的人,一起向现场不规范的行为施压,以确保现场可控。这很重要。
15难点15、如何对待不作为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
首先向监理机构内部各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施压整治。总监也可以向业主、甚至安监站和质监站报告,请他们施压整治。
但实际上,该项目负责人最怕的是其直接的上级领导。如果我们不怕“短期”得罪他,就可以采用婉转的或直接的方式向其直接上级领导通告现场实况,那么,现场问题的整改力度和纠正效果会更好。
有实证,该监控手段确实有效。不过,需要因事制宜,讲究技巧
16难点16、监理组长、副总监和总监等上级领导应支持驻地监理工作
各驻地监理人员应该独立地监控好自己管段内的施工。专监、监理员是岗位职务,都有各自的职责。
在现场无论谁说什么,让你怎么做,你要清楚,最后现场签字并承担主要监控责任的都是你。
首要的,上级领导应该相信并支持驻地监理的工作。
在现场,驻地监理总是要求施工方按设计图和规范施工,并严格按《验标》验收,但部分施工方总是要打折扣的,甚至驻地监理从现场刚离开,就“偷工减料”。
这种情况,驻地监理每时每刻、每道工序和每个作业点都不得不直接面对。
这种持续的“对抗”是持久战,也是消耗意志、智能、体能的消耗战。如果上级领导不相信和支持驻地监理,他们怎么进行这场持久的消耗战?
对于施工方人员向监理站或组汇报的驻地监理“是非”的情况,上级领导应该认真核实真假。不可当着施工方人员的面贬低驻地监理,要从维护监理整体威信出发慎重处理。
此外,现在的现场监控形势和十年前的不可类比,现在的监理人员和六年前的也不可同样看待。
各监理单位应认真总结实行了十几年的“总监负责制”的经验和教训,进而改进和优化之。建议试行“总监管理下的分工负责制”或叫“总监负责下的岗位分工制”,以使“总监减负,主抓大事”“责任下担,均衡分工”。
同时,强化约束,增加制衡。加大监理公司机关对各项目的管控督查力度,以规避现场监理项目的总监责任风险。
17难点17、如何应对上级单位和部门的各种检查
实际上,如果平常我们监理机构及各级监理人员把我们监理的各项内、外业工作做好,那么,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检查我们都不会、也不用紧张和忙乱。
根据规定和经验,我们现场监理人员应对各级的检查,应基本做到如下几点:
在思想上,我们要正确理解上级的各种检查。这些检查是上级单位部门的职责所在。
这诸多检查的目的和作用与我们监理“五控两管一协调一督促”的目标相同,它可以促使我们现场各项工作的改进,我们应当欢迎。
我们应借助于上级的每次检查,整治现场违规,力争使每一次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以使自己的管段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在态度上,应重视上级的每一次检查,并应热情主动,积极配合。
在行为上,首先,应及时或提前把监理的内业和外业工作自查自纠一遍。同时也借力施压,催促施工方消除现场的安质隐患,规范施工行为,做好环水保,完善内业资料等。
其次,检查时,我们在现场应严肃认真,不怠慢、嬉笑,严禁与施工方人员勾肩搭背,不故意隐瞒存在的问题。
对现场查出的违规行为和问题不替施工方辩解,不得当场狡辩和顶撞。要主动承认存在的问题,并承诺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回复闭合。
另外,对不同的上级检查,其各有着重点,我们在应对方面也应有所区别。
对我们监理机构的内部的各种检查,应认真,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起到纠正现场违规和提高现场管控水平的作用。同时,作为驻地监理应自觉上报自己管段所存在的安质“顽症”,让自己以外的力量来向施工方施压,迫使自己管区的违规行为收敛。
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安监站、质监站、环保部门等,我们更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借助其检查的力度,整治现场违规,规范施工,以使现场全面可控。
18难点18、在安质监控中,应大力提倡“抓大重小”,不宜再讲“抓大放小”
根据现场监理实践,一再证明:“抓大放小”的提法,若用于“五控两管一协调一督促”其中之“安全”和“质量”方面,实在不妥。
尤其,在当今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形势下,以监控施工质量和安全为“天职”的监理机构,更不应提倡之。
诸多实证说明,在质量和安全监控中,对于施工中的每个细节是无“大”“小”之分的。“蚁穴虽小,可溃大坝。”确实是“小细节决定大成败”!
实际上,我们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安质管控工作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大事”可抓!我们把所有的重要工程、关键工序具体分解细化开来——都是“小事”。
很显然,这些“小事”都直接影响到现场施工的“大事”。
同时,“小的”累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质变成“大的”。如果容易做到的“小”事不做好,“大”的在做的过程中,必然会大打折扣,也是无法严格管控的。
现场许多实例证明,我们监控人员在“小处”放松一步,实际施工时,已经相当于放松了两步、三步。到后来,欲收回这最初的“几步”,非花大功夫不可。
所以,我们应该提倡:“重视‘小的’不放宽,抓住‘大的’不放松。”即“重小抓大”。
19难点19、超前预控,事半功倍;强化程控,事后无悔。监控手段和要点:“注重预控,加强程控,严格验收。”
超前预控最重要,预控得当,将事半功倍。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返工起来就比较困难。如果最后验收时,才发现问题再来处理就更困难。
既然一些问题我们可以预见其不良后果,我们为什么不能超前谋定、未雨绸缪,在萌芽状态、在过程中就予以彻底消除,而非要等到事故出现再无端耗费大量声誉成本、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去补救呢?
更何况有些事故一旦发生,根本就无法弥补,想后悔都来不及。
工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安全事故,绝不是“运气不好”,也不是一时引发的,而是若干薄弱环节的叠加、若干不规范行为的凝集、若干时间过程的积累才会出现。
如果我们在进行质量安全监控的过程中,盯紧每一个环节,把好每一个关口,控好每一道工序,用合格的工序质量保证合格的工程质量,用工序的安全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事故就能消于无形。最后验收时我们就不会后悔。
20难点20、如何理解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了相应的规定。
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中,依据《条例》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了详细阐释,要求我们监理机构:
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核签盖章,手续齐全;
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巡视检查,留下书面、影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严重隐患,及时下发暂停令,并确认签收;
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出了事故,第一时间、毫不犹豫按照程序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
要求我们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或 “工程项目的业主管部门”报告。
《若干意见》明确,监理单位履行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就是说,监理单位履行了《条例》规定的职责,若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法追究其他单位的责任,而不再追究监理企业的法律责任。
这样,政府主管部门在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时,对监理单位,主要是看其是否履行了《条例》规定的职责。
所以,我们所有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理解该《条例》和《若干意见》,尽到各自的安全职责。